全县解除疫情封控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复产复工,可能导致从业人员返企聚集,安全生产风险加大。为扎实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,滦南县应急管理局切实做到“三个必须”。
一是必须执行复产复工审批制度。所有企业要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复产复工申请,经审批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复工复产。危险化学品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,同时报监管部门审查复产复工安全条件。
二是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生产方案。所有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产复工方案,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、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,及时报告有关情况。
三是必须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。企业在复产复工前要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,落实安全保障措施,确保生产安全运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