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,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,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,滦南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如下措施。
一、统筹环境指标,服务企业“引进来”
积极协调对接上级部门和相关企业,统筹大气、水、土壤各项环境指标使用,为新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留足指标空间、腾出环境空间,确保企业顺利注册落地。
二、改善环境质量,服务企业“留得住”
持续改善大气、水、土壤环境质量,让天更蓝、水更清、地更绿,为企业吸引人才、留住人才、实现长远发展赋能,不断提升企业在滦南发展的幸福感。
三、寓执法于服务,服务企业“发展好”
(一)坚持“精准治污、科学治污、依法治污”总方针,不断优化执法机制,提升执法质效。
(二)坚持“四有”理念,对企业有问必答、有惑必解、有求必应、有难必帮。
(三)坚持“执法+”模式,将普法、服务、考试、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,着力提升企业主动环保的内生动力。
(四)坚持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执法监管方式,营造公开透明、规范有序、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。
(五)坚持“四联单”制度,深化“非现场”执法改革,对企业“日常不扰、无据不查、轻微不罚”,实现“打扰更少、生态更好”。
(六)坚持“送政策、送技术、送法律”的“三送”入企,加强对企业的一线帮扶指导。
(七)坚持“跟踪”服务,为企业扩建、技术改造、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提供政策支持,帮助企业解决难题。
四、分类实施监管,服务企业“晋等级”
主动帮助战新产业、重点外贸、军民融合、专精特新、高产排比等企业梳理相关申报材料,指导整改存在问题,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。组织专家深入企业现场,按照绩效评级标准,梳理存在问题,帮扶企业提标整改,积极向生态环境部、省生态环境厅跑办,争取政策支持,早日晋档升级。
五、积极争取资金,服务企业“减负担”
对国家政策支持、产品附加值高、经济效益好的优势项目,帮助企业组织资金申报材料,积极向生态环境部、省生态环境厅和市生态环境局争取治理资金,减轻企业负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