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,防治大气污染,保障公众健康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按照唐山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,市司法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《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:
(一)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唐山市西山道7号唐山市司法局(邮政编码:063000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(二)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lifagongkai@126.com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6日。
唐山市司法局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
2019年6月5日